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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介绍
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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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介绍

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,简称国务院纠风办(正部级机构),是我国专司纠风工作的机构。成立于1990年12月,设在监察部,由监察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,一名副部长兼任副主任。中央纪委监察部内设党风政风监督室(正局级机构),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、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;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、作风建设规定、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,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;履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。室主任同时担任国务院纠风办的副主任。

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主要职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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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主要职能

一是协助政府组织协调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;二是依法行使监察机关的检查权、调查权和处分权,纠正和查处不正之风问题;三是根据本级政府的授权,督促、检查、指导各地区、各部门的纠风工作,承担汇总和分析有关情况、向本级政府提出报告。目前,各级纠风机构经常性工作职能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:1、根据上级部署的纠风工作任务和同级政府的要求,研究制定本地区、本部门的纠风工作实施方案,确定工作目标、任务、措施。2、建立协调机制,加强与部门的联系和沟通,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自的纠风工作责任;协调共同承担纠风专项治理任务的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,使其紧密配合、齐心协力完成任务。3、开展调查研究,及时了解和掌握纠风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独自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规定。4、对纠风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,帮助总结经验,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,及时查处不正之风案件。5、向同级政府或上级纠风办及时反映纠风工作的进展情况,针对全局性、倾向性等重大问题,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纠风办提出对策和建议。